来源:郑州郑飞医院
孕早期(怀孕1-12周)
• 确认怀孕后(约6-8周)做第一次产检,主要检查胎心、确认宫内孕等。
• 若无异常,12周左右进行第二次产检(建立孕期档案)。
孕中期(怀孕13-27周)
• 每4周检查一次。
• 重点项目包括唐氏筛查(15-20周)、大排畸超声(20-24周)、糖耐量试验(24-28周)等,需按时间节点完成。
孕晚期(怀孕28-36周)
• 每2周检查一次。
• 关注胎儿生长发育、胎位、羊水等情况,监测孕妇血压、血糖等指标。
孕37周及以后
• 每周检查一次。
• 重点评估胎儿成熟度、胎盘功能,监测胎心,为分娩做准备。
若孕期有高危因素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胎盘异常等),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产检次数,确保母婴安全。建议严格遵循医生安排,按时产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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